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

20090118領消費券了


小朋友拿到屬於自已的消費券

由於經濟不景氣,中華民國政府首次採用發「消費券」的方式來促進消費,提升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成長。這次發放以人為單位,每人3600元,我家小小四口,但戶籍卻分屬三個不同的地方更涵蓋三個縣市-高雄縣、高雄市、台南縣,而且都是由我來負責領取,因此今天算是我的領消費券之旅。

早上起床先領我的,我的領取地在高雄縣大灣國中,8:35到了後已大排長龍
等了快一個小時,才到了門口

到了9:35,終於領到我的消費券了!

接下來,到老婆娘家領取二個小朋友的消費券(也代領老婆的姐弟的),領取地在高雄市大豐一路的湧蓮寺,這邊人也好多,人都排到馬路上去了

看到這個場面後,我想排個一小時大概也跑不掉,原來這邊有三個領券處,我所在的那鄰排隊人數最少,大概只從10:25排到10:40而已,這算是幸運了!回到老婆娘家後,叫二個小孩來拿消費券,拍個照留下紀念(乾過癮一下),當然「券」還是由媽媽保管。


最後,回台南縣老家領取老婆的,中途先到台南市幫我二哥修理電腦,到了下午二點多才回到老家。由於大哥、二哥二人都沒空回來,所以包括老媽的也都由我來代領,這次領取地是樹林村活動中心,鄉下就是鄉下領取的人也是稀稀疏疏,小貓二三隻而已~

由於想讓小朋友多一點體驗,所以也帶小朋友去看看,順便在領券外拍照留念



回家後與老媽聊聊天,哪知就在這個時侯,鄰居剛從廟開車出來(不知是不是去領消費券?),就在路口與人發生車禍,對方騎摩拖車的大嬸腳流了好多血,看樣子消費券是不夠賠償醫藥費了,我想大家領了消費券後都是開開心心,唯獨她愁眉不展吧!


接下來開始規畫消費券要怎麼用吧!我也不知這次馬政府這招有沒有用?因為我不會因多了這3600 就跑去亂買東西,而是去買一些原本就需要的民生用品,因此消費券要刺激經濟,對我而言是失策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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